5月30日下午,泰州校区党总支、翰林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804会议室召开集中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推进会,会议由泰州校区党总支副书记、翰林学院党委副书记何学建主持,泰州校区党总支、翰林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本次原原本本读《条例》环节,逐条逐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重点学习了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何学建总结指出,读书班第一阶段,中心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以集中学习的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是为了更加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搞清楚、弄明白修订背后的深意。要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各党支部要真学实学、学用结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到实处。
读《条例》环节结束后,翰林学院机关第二党支部、泰州校区药学院学生党支部分别汇报了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翰林学院纪委办公室汇报了阶段性督查情况,党委宣传部汇报了泰州校区党总支、翰林学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总结。
随后,王海波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王海波在总结时强调,要严格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党委部署要求,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全力抓好中心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他要求,各党支部在第二学习阶段,要深思笃行,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在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努力提升“担当之能”,在奋斗中践行使命担当,在实干中实现目标、在实干中创造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