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泰州校区党总支、翰林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706会议室召开集中学习会,原汁原味、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交流学习心得。泰州校区党总支、翰林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学习第一环节,王晓燕、许忠兵、蒋慧、王松云、郭海兴等五名来自各党支部的同志带领参学人员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总则部分。
在原原本本读《条例》环节后,翰林学院学工处处长周冬梅、党委办公室主任移敏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收获。周冬梅在交流中表示,她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在学生工作中,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做好学生服务工作,为学院内涵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移敏表示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党务工作者,更应该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准确把握《条例》彰显的鲜明主题,坚定落实《条例》明确的任务举措,深刻理解《条例》体现的严管厚爱,努力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清正的操守、更加强烈的担当。
会议最后,泰州校区党总支书记、翰林学院党委书记王海波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学懂弄通《条例》,最终是为了“做实”《条例》。各党支部要抓住重点关键,以个人自学、支部书记领学、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条例》学习,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要坚持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学践结合,把对《条例》的学习落到实处,引向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