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校区教师公寓个人租赁住房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者:李娜发布时间:2026-03-30浏览次数:10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教师公寓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个人/部门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及泰管办审批,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陈明昊   戴仕林

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到4月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泰管办反馈。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