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作部署,现开展泰州校区、翰林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主要内容
序号 | 检查内容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天然气管线安全检查 | 后勤管理处 |
2 |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 | 保卫处 |
3 | 变配电设施安全检查 | 后勤管理处 |
4 | 网络中心机房 | 党委办公室 |
5 | 电梯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 保卫处 |
6 | 实验室安全检查(含科研实训室) | 实验室管理处 |
7 | 校园交通安全检查 | 保卫处 |
8 | 校园治安管理检查 | 保卫处 |
9 | 学生宿舍管理检查 | 泰州校区团工委 |
10 | 校舍安全与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 后勤管理处 |
11 | 学生创新创业及社团用房安全专项检查 | 泰州校区团工委、翰林学院团委 |
12 | 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含商业网点) | 后勤管理处 |
13 |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检查(含校外实习) | 教务处 |
14 |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 | 党委办公室 |
15 | 学生组织与社团管理 | 党委宣传部、泰州校区团工委、翰林学院团委 |
具体检查内容参考附件1《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
二、检查安排
请各部门(单位)对照《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自即日起至9月2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深入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整改落实后形成书面反馈,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长期遗留问题,本部门应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梳理与推进,排查漏洞,按章办事、边清边改、举一反三。
三、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力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检查务必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
(二)确保实效。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记录在《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2025年9月2日前交至行政楼315保卫办公室,联系人:秦伟,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lbwc@outlook.com。
(四)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坚持常态长效,严格落实“发现—上报—整改—落实—回头看”闭环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全面整治各领域风险隐患,守牢校园安全底线,确保平安有序开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