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南京中医药大学70周年校庆,传承学校文化底蕴,坚定文化自信、凝聚发展目标、扩大社会影响,现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翰林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园楼宇、道路、桥梁等名称。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本次征集命名的对象包括: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翰林学院)楼宇区域9个、桥梁3座、湖泊1个、河道1个、公园1个、道路若干条。(详见附件)
二、命名要求
1.突出文化特色。符合学校历史和特色,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育人特色,体现校园的整体性和校园特色,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文化育人功能。
2.体现方位指示。命名应体现区位感、整体感和功能性,既要起到方位标识作用,又要与周边环境特别是建筑物、功能区相协调,体现校园规划的整体布局。
3.符合命名规范。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建筑物、道路、楼宇的命名规定,避免出现重名、谐音和歧义等,不用生僻字。
4.便于分辨识记。命名既要内容贴切、寓意隽永,又要言简意赅、朗朗上口。对名称含义要附言简意赅的文字阐释,并注明名字来源或出处。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1.命名征集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发动和组织师生开展征集活动,以个人或部门的名义提交。各部门在深入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交至少1套完整的命名方案(包括楼宇、道路、桥梁、湖泊、公园等所有景点的命名及释义)。
2.征集方式
在截至日期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线上征集表单。
四、其他事项
1.命名应保证原创性,且不侵犯其他人知识产权。
2.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3.命名一经采用,均颁发荣誉证书。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南京中医药大学所有,学校有权对所征集的作品及说明进行删节、整合。
4.有意向冠名的个人或企业可与学校联系洽谈。
5.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翰林学院)所有。
党办联系人:李娜
电话:0523-80639539;18262302151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总支部委员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