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校区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松云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10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激励我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经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相关设奖单位(个人)研究决定,结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泰州校区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奖助标准及参评对象

序号

项目名称

奖(助)标准

(元/人)

奖(助)人数

参评对象(均需全日制在籍)

备注

1

朱良春奖学金

6000

2

医药专业本科生

需进行校级差额评审,最终评选出不超过10名同学。泰州校区拟推荐2名同学参加校学工处组织的差额答辩。

2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4000

家庭经济困难生5

普通优秀本科生1

2021级本科新生

候选人推荐,按照1:1.5比例统一参加学校学工处组织的面试选拔。泰州校区拟推荐6名同学参加校学工处组织的差额答辩。一助四年或五年。

3

韩良英助贫奖学金

一等奖5000

二等奖4000

三等奖3000

一等奖1

二等奖1

三等奖2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4

敖广助贫奖学金

5000

1

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助四年

5

何咏虹助贫奖学金

一等奖5000

二等奖4000

三等奖3000

一等奖1

二等奖2

三等奖4

二年级及以上中医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6

瑞华腾飞奖学金

8000

2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7

奋进奖学金

3000

1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办法及名额

1.评选办法及条件依据《学生手册》(2021)版《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及各项目具体评定细则或条例(附件1)规定执行。其中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敖广助贫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21级本科新生的,不含转专业学生;一助(奖)四年(或五年)项目之间不可兼得。

2.评选名额详见《2022年泰州校区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各项目评选名额一览表》(附件2)。

三、评选基本程序和流程

(一)评选基本程序

1.学生申请:各班级将本次各项奖助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提供相关材料至班主任处,请班主任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经班主任推荐或班级小组评议,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至泰州校区学工办。

2.校区评审:校区评审小组讨论审定初选名单,合格者进行校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区签署意见,并将结果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评选答辩:朱良春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需要全校公开答辩,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其他奖助学金由泰州校区组织答辩。

4.审核报送:校区按规定的截止时间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分别完成审核、汇总、校级公示、向学校基金会报送材料等工作。

5.资金发放:各款项由设奖单位(个人)汇至学校账户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财务规定流程,及时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二)各奖学金评选流程

1.朱良春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申请该两项奖学金学生需要参加全校公开差额答辩,请申请学生于4月18日17:00前报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见附件3)、汇总表1份(电子版)交至班主任处,纸质材料请用A4纸正反打印(内容可以打印,签名部分必须手写)。

各班主任于4月20日下午17:00前将初审通过后的学生纸质材料报送至9-218校区学工办刁老师处,电子材料报送至:tzxqxgb2020@163.com,请每份电子档材料做按班级+报送项目命名。校区将在4月22日前组织校区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韩良英助贫奖学金、敖广助贫奖学金、何咏虹助贫奖学金、瑞华腾飞奖学金、奋进奖学金

申请该五项奖助学金学生需要参加校区公开答辩,请申请学生于4月22日17:00前报送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见附件3)、汇总表1份(电子版)交至班主任处,纸质材料请用A4纸正反打印(内容可以打印,签名部分必须手写)。其中瑞华腾飞奖学金同时报送《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电子扫描件一份(PDF版本,文件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今年春季补认定学生的申请表暂且不交,下周等校资助中心寄过来后再发放。   

各班主任于4月24日下午17:00前将初审通过后的学生材料报送至9-218校区学工办刁老师处,电子材料报送至:tzxqxgb2020@163.com,请每份电子档材料做按班级+报送项目命名。校区将在4月28日前组织校区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材料及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凡报送表单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者,一律返回重新报送,并计入考评。凡班级推荐候选人不符合评审条件者,直接评选资格。

四、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各班级要将相关的奖助政策认真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和程序,班主任需严格审核申请学生资格,鼓励开展班级民主推荐、现场答辩等多种形式评选活动。在落实所有以家庭经济困难为主要条件的项目时,都应优先考虑已参加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已入数据库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及要求不得出现“库内学生尚未解决、库外学生获得资助”的情况。评定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公示学生获奖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公示结束必须从网站上删除。

2.注重资助育人导向。各班级要将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全面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实践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深入开展感恩励志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意识。同时,注意引导获奖受助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资助政策宣传。各班级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和宣传各级各类资助政策。

 

附件1:2022年春季学期评选社会类奖助学金各项目评定细则(条例)

附件2:2022年泰州校区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各项目评选名额一览表

附件3:2022年春季学期评选社会奖助学金各项目申请表、申报一览表或、汇总表


泰州校区学工办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附件1:2022年春季学期评选社会类奖助学金各项目评定细则(条例).rar

附件2:2022年泰州校区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各项目评选名额一览表.xlsx

附件3:2022年春季学期评选社会奖助学金各项目申请表、申报一览表或、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