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校区管理一体化,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泰州校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教师公寓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教师公寓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教师公寓个人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校区管理一体化,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泰州校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教师公寓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教师公寓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教师公寓个人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