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前后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李娜发布时间:2025-09-22浏览次数:20

各部门、各单位: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庆祝新中国七十六周年华诞和建校七十一周年,保障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佳节,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作部署,现开展泰州校区、翰林学院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前后安全大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主要内容

序号

检查内容

牵头责任部门

1

天然气管线安全检查

后勤管理处

2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

保卫处

3

变配电设施安全检查

后勤管理处

4

网络中心机房

党委办公室

5

电梯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保卫处

6

实验室安全检查(含科研实训室)

实验室管理处

7

校园交通安全检查

保卫处

8

校园治安管理检查

保卫处

9

学生宿舍管理检查

泰州校区团工委

10

校舍安全与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后勤管理处

11

学生创新创业及社团用房安全专项检查

泰州校区团工委、翰林学院团委

12

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含商业网点)

后勤管理处

13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检查(含校外实习)

教务处

14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

党委办公室

15

学生组织与社团管理

党委宣传部、泰州校区团工委、翰林学院团委

    具体检查内容参考附件1《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

    二、检查形式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

    请各部门(单位)对照《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范围清单》,自即日起至928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深入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整改落实后形成书面反馈,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长期遗留问题,本部门应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梳理与推进,排查漏洞,按章办事、边清边改、举一反三。

    (二)校区层面检查

    安全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小组在927-30日期间针对消防、交通、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食堂食品、学生宿舍、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关停。各工作小组组长要以“一失万无”的高度警惕,盯紧“万无一失”的目标,全力以赴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平安有序。

    三、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力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检查务必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

    (二)确保实效。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记录在《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前后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2025928日前交至行政楼315保卫办公室,联系人:秦伟,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lbwc@outlook.com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常态长效,严格落实“发现—上报—整改—落实—回头看”闭环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全面整治各领域风险隐患,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四、安全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国庆节、中秋节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利用多种方式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假期安全,包括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安全、施工安全、宿舍用电安全、治安防范、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密切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提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强化法制教育,积极营造牢记历史、珍爱和平的校园氛围。

    五、加强值守

    国庆、中秋期间,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校园巡逻巡查,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应急准备,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响应协助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922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