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从严加强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养,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切实提升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南京中医药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南中医大委组〔202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党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南中医大委组〔2024〕88号)等文件规定,近期将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大学生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主动担当作为,既当好党联系青年学生的坚实桥梁纽带,又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品德修养等各方面做好示范引领,做勇担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满1年、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正式确定地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
2026年4月22日-5月31日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本期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总学时不低于24学时,设置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小组讨论、实践教学、总结提升五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辅导(10学时)
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党内政治生活解读、大学生党性修养与成长成才、党史国史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等核心内容,邀请校内领导、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辅导报告,集体录像教学,强化理论武装和政策解读。
(二)个人自学(4学时)
参训学员须按要求完成指定自学材料,做好学习笔记,自学材料包括: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4.《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5.《入党教材》
6.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
(三)小组讨论(4学时)
围绕以下专题,组织不少于4学时的研讨交流,引导学员深学细悟、交流心得:
1.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培训内容,谈谈作为发展对象如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的行动自觉,助力学校“双高”建设。
2.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对青年一代的殷切期望,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谈谈如何在学习工作中践行使命、担当作为,争做新时代合格青年。
3.深刻理解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重要意义,谈谈如何坚守入党初心、强化党章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谈谈如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生活质量,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5.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心得体会。
(四)实践活动(4学时)
结合党性教育要求,组织开展红色基地参观、志愿服务、承诺践诺等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宗旨意识和实践担当。各小组需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全程留存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及时形成小结,统一报送分党校督导老师。
(五)总结提升(2学时)
学员结合全程培训内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初心使命等主题,手写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总结,交由班主任汇总至本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处留存;在此基础上,各小组组织总结交流会,分享学习感悟、检视自身不足,切实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具体学习内容与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五、分党校班主任及联系人
药学院(泰州校区)班主任:杨念青;
第一临床医学院(泰州校区)班主任:李澄琦;
中医学院(泰州校区)班主任:朱冲;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班主任:申一多;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泰州校区)班主任:李信。
分党校联系人:移敏、贾徐庆;联系电话:0523-80639539。
附件:2026年上半年泰州校区分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2.2026年上半年泰州校区分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日程安排.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