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五一”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窦菁菁发布时间:2024-04-23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为做好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和南京中医药大学要求,结合泰州校区、翰林学院实际,泰州校区、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决定开展“五一”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55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开展校园治安、交通、电动车充电、消防隐患排查;(二)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库房、动物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三)开展食堂及食品安全检查、卫生防疫检查;(四)加强学生宿舍用电、老旧房屋、设备线路安全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督查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规范工程安全管理;(五)师生放假前安全教育、防范电信诈骗等教育情况检查。

       三、检查形式

       1.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即日起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以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聚焦重点部位,认真梳理、深入排查本部门、本单位、本学院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检查后完成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426日前报送至行 政楼306,联系邮箱:hlbwc@outlook.com

       2.安全委员会9个专项工作小组于424日—26日期间针对消防、交通、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食堂食品、学生宿舍、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关停。各工作小组组长要以“一失万无”的高度警惕,盯紧“万无一失”的目标,全力以赴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平安有序。各工作小组认真完成工作小组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426日前报送至行政楼306,联系邮箱:hlbwc@outlook.com

       四、安全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利用多种方式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假期安全,包括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治安防范、出行安全、活动安全、交友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密切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提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值守

       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响应协助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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