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窦菁菁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14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元旦及2024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1222日至202413

二、检查方式

       分为各部门自查和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安全制度:检查安全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明确,是否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消防安全:结合冬春季校园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情况;要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加强隐患排查。

       ()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交通安全、防自然灾害、防人身安全、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食堂及食品安全:检查食堂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实验室安全:要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实验室危化品和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化学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源、气体钢瓶、压力容器等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及使用过程中的隐患情况;危险化学品的保管、运送、使用情况;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情况等,都要严密检查,实现闭环管理;落实寒假期间的实验室专人管理,实验室负责人不在校期间,实验室不得开放;未经审批,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

       ()学生管理及宿舍安全:重点排查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及谈心谈话工作是否落实落细,建立重点学生信息台账,及时化解学生因心理问题可能出现的隐患。排查各学生公寓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力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检查务必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

     (二)确保实效。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强督查。学校派出专门人员对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发现突出问题及时上报安全委员会。

     (四)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记录在《2024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20241217:30前交至行政楼306保卫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lbwc@outlook.com,联系人:秦伟。

     (五)202413日将会组织校内人员和校外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场所进行检查,检查组分组安排另行通知。检查过程中能立行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行整改的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在寒假结束前完成整改,同时将整改报告交至行政楼306保卫处备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一:2024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