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翰林学院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窦菁菁发布时间:2022-12-14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做好校园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2〕13号)、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泰安委〔2022〕27号)和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消委〔202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校园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翰林学院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在2022年12月18日前报送《冬季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表》,在2023年2月20日前报送《冬季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报告》,重要情况随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联系人:秦伟;联系电话:18205263959;办公地点:行政楼306。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安全委员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全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翰林学院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docx